| 
|
郭佩生 (党委副书记、局长) 主持全面工作。分管预算科、综合科。 |
|  |
梁 武(党委副书记) 负责党委日常工作、机关日常工作、机关财务工作。分管党委办公室、办公室、信息中心。 |
|  |
王 莉(党委委员、纪委书记) 负责纪检、监察工作。分管监察室,财税监督检查局。 |
|  |
王 东 (党委委员、副局长) 分管行政政法科、政府采购管理科、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科,财政投资评审中心、会计管理局、政府采购中心。 |
|  |
刘克会 (党委委员、副局长) 分管农业科、农业综合开发科、经济建设科、惠民资金支付中心,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、农税管理局。 |
| 
|
吉敏学 (党委委员、副局长) 协助郭佩生同志分管预算科、综合科。分管教科文科、企业科,煤炭税费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、收费管理局、生产资金管理所。 |
| 
|
张东升 (总会计师) 分管国库科、乡财科、社会保障科、税政法规科、工资统发办,财源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、会计核算中心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。 |
机关物资采购和工程项目建设,按照归口管理原则,由局班子集体研究后按有关程序落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