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韩城市2011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宣传标语

2011年05月03日 00:00


韩城市2011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宣传标语

 

1、贯彻执行《会计法》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。

2、伪造、变造会计凭证、会计账簿、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是严重违法行为。

3、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、完整性负责。

4、加大会计监督检查力度,综合治理会计信息失真问题。

5、诚信为本、操守为重、坚持原则、不做假账是会计人的信念。

6、廉洁自律、爱岗敬业、客观公正、不做假账。

7、《会计法》是会计工作、会计人员的行为规范。

8、打击报复会计人员必将受到法律制裁。

9、从事会计工作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。

10、坚持依法行政,打击会计违法行为。

11、加强会计监督,提升管理水平。

12、贯彻《会计法》维护会计人员合法权益。

13、依法建账,严格执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。

14、加强会计基础工作,提高会计信息质量。

15、各单位应当建立、健全会计制度。

16、财政监督部门依法加强会计监督治理会计信息失真。

 

韩城市财税监督检查局

2011428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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