契税2万元一下减免审批:(审核)
设立依据
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〉(国务院令第224号)
1. 减免范围
《契税暂行条例》第六条、《陕西契税实施办法》第八条规定
2. 程序
① 申报:纳税人申请减免税额2万元一下的,应在土地、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生效的10日内向市农税局提出减免申请。申请人应该规定填写《陕西省契税减免审批表》,并提供有关买卖合同及相关资料。
② 受理:市农税局主管契税工作副局长,负责受理纳税人申报事项,并于当日提出是否受理意见,不予受理的应向纳税人书面说明原因。
③ 办理:(1)受理后,市农税局应于当日按规定审核相关资料,并提出具体审核意见,上报市财政局。
(2)市财政局于当日进行审批。
④备案:市农税局定期按规定向渭南市农税局备案。
业务受理:农业收税管理。电话:8334956
耕地占用税减免审批:(审核)
设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》
1.减免范围:
《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》第七条规定范围
3. 程序:
① 申报:纳税人占用耕地三亩以下的,应在用地申请获得批准后的30日内,向市农税局提出减免申请。
纳税人应该按规定,填写《耕地占用税减免申报表》并提供土地批复及相关材料。
② 受理:由市农税局主管耕地占用税的副局长,负责受理纳税人申报事项,并于当日提出是否受理意见,不予受理应向纳税人书面说明原因。
③ 办理:(1)市农税局主管副局长受理后,应当具体审核,并提出审核意见,并上报农税局长。
(2)市农税局长审核同意后,当日送市政府审批。
④备案:办理完减免审核手续后,市农税局应定期向渭南市农税局备案。
业务受理:农业税收管理局
电 话:8334956 监督电话:8334900